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2024年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了更新,以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根据相关资料,自2024年1月1日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始全面执行新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版)》。新版药品目录共收录了西药和中成药共计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并且中药饮片数量保持在892种不变。与旧版相比,此次调整新增了126个新药品进入目录,同时有1个药品被调出。
新版药品目录特别强调了“保基本”的原则,旨在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特别是在慢性病、罕见病以及儿童用药等领域提升了保障水平。例如,在肿瘤治疗药物方面新增了21种药物,新冠及抗感染类药物增加了17种,糖尿病、精神疾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也新增了15种,罕见病用药同样新增了15种(包括阿伐替尼片这种同时适用于肿瘤治疗的药物),其他领域的药品则新增了59种。
为了确保新版药品目录能够顺利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承诺会及时完善信息系统,并完成新版药品目录的挂网工作,以便参保患者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同时,自治区还取消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召开专题药事会议,依据新版药品目录调整本机构的用药目录,并于2025年3月底前向属地医保、卫健部门报告调整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后续的2024年里,国家医保局又组织了一轮药品目录调整,新增了91种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使得目录内的药品总数达到了3159种。这表明,尽管年初已经实施了新的药品目录,但随着年度内医药市场的变化和技术进步,国家仍持续关注并优化药品目录,以反映最新的临床需求和医疗技术发展成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2024年的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工作中,不仅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而且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了新版药品目录的有效执行,这对于提高当地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这些举措体现了政府致力于改善民生福祉的决心,同时也为推动地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请注意,上述信息基于截至2025年初的数据,如果需要最新的信息或具体细节,建议直接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取最新通知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