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西藏的社保转回成都后,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意味着,如果你之前在西藏有缴纳过养老保险,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这部分缴费年限与在成都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具体到操作层面,当你决定从西藏转移到成都工作时,你需要先向新就业地(即成都)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文件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一旦你的申请被批准,原参保地(西藏)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处理相关的转移手续,包括将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资金转移到新的参保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两地同时存在有效的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了重复缴费,则需要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首先完成转移接续,然后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清理重复的部分,确保不会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若你在不同城市之间转换工作地点时产生了中断缴费的情况,这并不会导致之前的缴费记录失效或清零,但可能会影响最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
对于医疗保险部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指出,个体参保人员欠费4个月以上就会被视为中断,而中断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不过,在重新参保之后,缴费年限仍然可以累计计算。因此,即使你有过短暂的中断缴费情况,也不必过于担心,只要及时补缴并保持连续性即可。
最后,为了确认自己的具体情况以及如何操作,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或者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服务指南。例如,你可以访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或者拨打全国统一的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这样可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并确保顺利完成社保转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