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因具体政策和医疗机构级别而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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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种:
- 在省、市、县级医疗机构限价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按65%、70%、80%的比例进行支付。
- 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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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种:
-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补偿比例为85%。
- 其他门诊病种补偿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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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药品:
- 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价格较高、适于门诊治疗的国家谈判药品,作为门诊特定药品,并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没有起付线,首自付比例全省统一为20%,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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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重特大疾病住院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报销后,年度最高救助4万元,救助比例分别为:起付线至1.1万元(含)部分,救助比例30%;1.1万-3万元(含)部分救助比例40%;3万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50%。政策范围内总医疗费用越高,救助金额越高,救助比例也相应提高。
总的来说,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患者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