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兰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参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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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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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兰州市户籍居民也可在兰州市参保。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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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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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为670元/人。
- 待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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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伏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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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1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4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补助限额由3.5万元调整为8万元,大额补助比例由60%调整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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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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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连续参保的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
- 特殊群体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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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400元,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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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定额资助310元,个人缴费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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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差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250元,个人缴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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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已脱贫人口定额资助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 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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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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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兰州市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按时参保缴费,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