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因地区、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 常州市:根据《江苏省 2025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常州市采购人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 400 万元(含)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威海市:《威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 年版)》规定,市县级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同一预算项下同一采购品目累计)达到 200 万元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 青岛市:《青岛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 年版)》明确,市本级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 400 万元,区市级货物、服务类项目 200 万元,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江门市:单批或批量金额 400 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工程类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 400 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项目 200 万元以上,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 100 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
- 湖北省: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 400 万元以上、市县级 200 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还需根据当地的政府采购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