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曲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使用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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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购药
- 可支付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费用,需在医保定点机构使用。
- 普通门诊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划分(在职职工一级60%、二级55%、三级50%;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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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支付
- 用于支付住院期间的个人自付部分,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等,需在医保定点医院结算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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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使用,支付其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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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支付
- 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20%,单一病种年度限额2000元(精神病3000元),多病种叠加最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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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划分(三级1700元、二级1100元、一级800元),支付比例参照本地政策执行。
注: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上述范围仅适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