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的立案标准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形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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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标准
若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虚假价格手段,哄抬商品价格且违法所得达1万元以上,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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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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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所得但罚款金额达2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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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生必需品且价格涨幅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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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市场恐慌或社会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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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疫情等特殊时期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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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商品、防疫物资等特殊商品
若疫情等特殊时期相关商品价格涨幅超15%,直接认定为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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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需品涨幅标准
对于米面油、果蔬等食品及交通费用,若涨幅超过疫情前水平或无参照原价时差价超15%,同样适用。
三、其他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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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差额计算 :以疫情前正常价格为基准,疫情后销售价格或购进成本差额显著扩大(如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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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播影响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导致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四、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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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最高5倍)、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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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情节特别严重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五、举报渠道
若发现哄抬物价行为且符合立案标准,可通过110报警或工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