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4年最新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如下:
一、阶梯电价分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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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月均≤180千瓦时)
电价:0.6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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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且≤4200千瓦时(月均181-350千瓦时)
电价:0.6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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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年用电量>4200千瓦时(月均350千瓦时以上)
电价:0.90元/千瓦时
二、分时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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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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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时段 :8:00-22:00(夏季)/18:00-20:00(冬季)
电价:0.62元/千瓦时基础上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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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 :22:00-次日8:00
电价:0.62元/千瓦时基础上下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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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时段 :冬季18:00-20:00、夏季20:30-22:30
电价:高峰时段基础上上浮20%(暂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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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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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与阶梯电价同步执行,按年分档结算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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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需配合安装分时计量表,未达要求的用户将逐步实施分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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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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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表用户 :执行统一电价0.6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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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4月24日调整了分时电价机制,尖峰时段暂缓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发改委及地方政府发布的最新文件,适用于2024年全年的电价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