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目前有两个检察院,分别是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是关于这两个检察院的详细信息。
中山市检察院的数量和名称
检察院数量
- 中山市目前有两个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名称和地址
-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位于中山市兴文路。
-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位于中山市孙文东路55号。
中山市检察院的管辖范围
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
- 管辖区域: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五桂山、港口、火炬开发区、民众、南朗、神湾、坦洲、三乡、板芙、沙溪、大涌等15个镇区。
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
- 管辖区域:小榄、东升、黄圃、南头、三角、东凤、阜沙、古镇、横栏等9个镇。
中山市检察院的历史和发展
历史背景
- 重建和发展: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中山县人民检察署和石岐市人民检察署,始建于1954年。1978年重建中山县人民检察院,1984年因中山撤县建市,改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检察院,下设市区人民检察院。2007年增设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 职能演变:最初的检察职能包括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随着时间发展,职能不断强化,现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包括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等。
近期发展
- 设施和设备:中山市检察机关不断改善办案条件,建设了现代化的办案技术大楼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
- 服务创新:中山市检察机关通过“数字检察官”和“爱企驿站”等平台,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普法和定制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中山市目前有两个检察院,分别是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不同的镇区。这两个检察院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重建和发展,职能不断完善,现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年来,中山市检察机关通过改善设施和设备,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