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的行政级别并不是厅级。根据相关信息,中山市公安局是中山市人民政府的下设部门,属于正处级机构。虽然中山市公安局的局长通常由副市长兼任,从而高配为副厅级,但机构的行政级别仍然是正处级。
中山市公安局的行政级别
正处级机构
- 中山市公安局是中山市人民政府的下设部门,属于正处级机构。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级市公安机关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 尽管局长通常由副市长兼任,从而高配为副厅级,但机构的行政级别仍然是正处级。
职能和职责
- 中山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管理交通、消防安全等多项职责。
- 该局下辖多个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负责具体的执法和治安管理工作。
中山市公安局的组织结构
内设机构和直属部门
- 中山市公安局内设多个职能部门,如指挥中心、政治处、情报信息中心、警察公共关系中心等。
- 直属部门包括交通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禁毒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等。
派出所和公安分局
- 中山市公安局在镇区设公安分局,并在乡镇街道设派出所,作为其下属机构。
- 派出所和公安分局负责具体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等任务。
中山市公安局的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
- 中山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活动。
- 该局通过侦查工作、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等手段,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服务经济发展
- 中山市公安局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发展,确保重大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 该局通过优化执法环境、保障企业权益等措施,助力经济发展。
中山市公安局是中山市人民政府的下设部门,属于正处级机构。尽管局长通常由副市长兼任,从而高配为副厅级,但机构的行政级别仍然是正处级。该局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组织结构完善,职能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