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共列入 58 种病种,包含 120 个疾病。其中,将属于同一病种大项类别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进行合并和规范表述,84 个疾病被合并为 22 个病种,此外对各统筹地区现行保障的其他 36 个疾病予以单列。
以下是自治区本级确定的 27 个纳入区本级职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病种:
- 阿尔茨海默病
- 癫痫
- 肺源性心脏病
- 高血压 Ⅱ 期及以上
- 冠心病
- 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甲状腺功能减退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慢性支气管炎
- 慢性肾炎
- 肾病综合征
- 前列腺增生
- 脑血管病后遗症
- 帕金森病
- 糖尿病
- 糖尿病伴有并发症
- 重症肌无力
- 风湿性心脏病
- 血友病
- 耐药性结核病
- 精神病
- 肝硬化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各统筹地区会综合考虑现有病种、疾病发生率、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自治区统一的《病种目录》内自行选择确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病种,所以不同地区的具体病种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