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玉林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持异地使用,但需区分区内和跨省两种情况,具体规则如下:
一、区内异地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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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直接结算
广西全区范围内已实现“免备案”管理,玉林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使用医保码(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无需办理任何备案手续。 -
报销待遇标准
区内异地就医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均按玉林本地标准执行,与参保地就医流程完全一致。
二、跨省异地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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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跨省使用需提前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或玉林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无法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
结算流程
- 选定点机构:备案后可在备案地所有跨省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 持卡/码就医: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完成门诊/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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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低于玉林本地标准,具体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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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仅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时方可用于异地购药或支付自费部分。 -
待遇生效时间
若未在集中缴费期(2024年9-12月)参保,需等待3个月后才可享受待遇。 -
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广西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覆盖27个省区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