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的医保余额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的。以下是详细的提取条件和流程。
医保余额提取条件
特殊情况
- 长期异地就医或出境定居: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或者在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 参保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 外国人离境:退休前出境定居或者属于外国人办理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参保人,在按规定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如接收地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一般规定
- 不得随意提现:医保个人账户原则上不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 可转移:医保余额可以转移,确保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
医保余额提取流程
准备材料
- 基本材料: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医保卡、申请表格、银行账户等。
- 特定情况材料:如退休证明、死亡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
办理步骤
- 填写申请表:到窗口领取或下载医保线下提现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 提交申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件材料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个人金额将被提取并转入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领取现金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现金。
医保余额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医保卡:医保卡原件。
- 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医保线下提现申请表。
- 银行账户:用于接收提取的医保余额。
特定情况材料
- 退休证明:退休人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退休证明。
- 死亡证明:参保人死亡的需由直系亲属准备参保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直系亲属身份证、承诺书。
- 出境定居证明:出国定居的人员需准备好护照、身份证、单位合同到期说明。
医保余额提取地点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中段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大楼。
- 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 联系电话:0770-2835783。
其他经办机构
- 上思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上思县团结西路上思县医疗保障局。
- 东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东兴市兴东路270号。
- 港口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社区龙山南路80号。
- 防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北一巷11号。
广西防城港的医保余额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如长期异地就医、出境定居、参保人死亡等。提取需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具体提取地点包括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各县区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