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长沙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使用范围如下:
一、基础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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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购药支付
- 可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自付费用(包括检查费、药品费)。
-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合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的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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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支付
- 住院费用中需个人承担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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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使用
- 可在湖南省内跨统筹区直接使用,无需备案。
- 2025年起逐步支持全国范围内跨省共济使用。
二、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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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 职工参保人可绑定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授权其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 共济对象可在就医或购药时直接使用账户余额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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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医保费用
- 当账户余额≥380元时,可为共济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可统一代扣职工大病保险、长期护理险等个人缴费。
三、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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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家庭经济困难者可通过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与医保账户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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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及“两病”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专项用药费用可重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提升支付额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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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 原实体医保卡停止接收资金,但“记账户”余额仍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 家庭共济功能暂不支持跨省使用,仅限同一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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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查询
- 通过“湘医保”平台或APP可实时查询余额及消费明细。
以上政策综合了个人账户的基础功能、家庭共济扩展及跨区域使用场景,旨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