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及相关规则:
1. 普通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70%,个人自付 3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相对更高,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90%,个人自付 10%。
2. 特殊治疗报销比例
- 肾衰竭透析治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90%,个人自付 10%。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80%,个人自付 20%。
3.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省内就医: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9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93%。
- 三级医疗机构:按规定转诊的报销比例为 85%,未按规定转诊的报销比例为 80%。
跨省就医: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7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55%。
4. 起付线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线:
- 三级医院:700元。
- 二级医院:600元。
- 一级医院:5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及重大疾病的费用。
5. 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可能因参保地政策及就医医院等级有所调整,原则上降幅不超过 20%。
- 特殊药品(如乙类药品、贵重药品)及特殊检查、治疗的报销比例通常低于普通医疗费用,例如:
- 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 80%。
- 贵重药品及特殊检查:报销比例为 70%。
总结
甘肃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以普通医疗费用和特殊治疗为主,报销比例因参保身份(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及就医类型(普通治疗、特殊治疗、异地就医)而有所不同。同时,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有明确规定,确保医保基金的使用合理且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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