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表是用于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重要文件。了解其具体内容和办理流程对于参保人至关重要。
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
- 登录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访问http://rsj.sz.gov.cn/,在左侧菜单栏选择“门诊服务”进入门诊服务页面。
- 选择门诊慢性病申报:在门诊服务页面中选择“门诊慢性病申报”选项,进入申报页面。
- 填写基本信息:输入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并下载《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预申请信息表》和《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请表》进行填写。
- 上传证明文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
- 提交申报:提交申报表格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等待审核。审核完成后,患者可以通过网站或电话等方式查询慢性病信息并缴纳费用。
现场办理
- 准备材料: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加盖医院公章的病历资料(包括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等)到具有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
- 填写申请表:现场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 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医疗机构,等待审核和认定。
所需材料
基本信息
- 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疾病诊断证明
- 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等。
身份证明材料
- 社保卡或身份证。
认定标准
病种分类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二类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动脉高压等。
报销比例
- 一类病种报销比例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最高报销90%。
- 二类病种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社康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9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80%或60%。
异地就医
认定和结算
- 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可以在就医地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手续,享受与市内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
- 跨省异地就医: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可以在跨省异地就医时直接结算。
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表是参保人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重要文件。通过网上申报或现场办理的方式,参保人需准备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认定成功后,参保人即可享受相应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对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也可以在就医地办理认定和结算手续,享受与市内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