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转为灵活就业后, 可以续保 ,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转型的可行性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规定,职工社保中断后允许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并且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需承担全部缴费责任。
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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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手续
需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完成《转移单》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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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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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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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以个人身份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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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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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可在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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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个人缴纳20%,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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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支持线上办理(如“闽政通”APP、支付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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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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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社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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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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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社保期间形成的缴费年限计入基础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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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后,退休年龄、计发基数等规则与职工社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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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军人退役后若选择灵活就业,可按上述流程办理续保登记。
四、咨询建议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操作细节及当地政策差异,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