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死亡后社保处理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不同险种,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养老保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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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个人账户储存额(含个人缴费及利息)可由其继承人全额继承,无需办理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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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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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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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 :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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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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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若职工在职期间发生医疗费用,可按医保政策申请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社保卡及死亡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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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无需额外申请。
三、工伤保险处理(仅限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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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补助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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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6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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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放,直至其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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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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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遗属需携带死亡证明、社保卡、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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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与抚恤金合并发放
部分地区的丧葬费与抚恤金可合并为“丧葬抚恤金”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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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若涉及遗属津贴等收入,需依法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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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遗属需在职工死亡后60个月内申请待遇,超过时效可能影响申领。
五、办理流程示例(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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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社保卡、死亡证明及单位缴费证明至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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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将个人账户余额及继承份额一次性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一般需3个月左右。
以上流程及政策依据综合自《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