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有一些混淆,你想问的应该是 2025 年贵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5 年贵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400 元 / 人,财政补助不低于 670 元 / 人,筹资标准不低于 1070 元 / 人。具体情况如下:
- 集中征缴期: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普通群众按 400 元 / 人・年标准缴费,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零星征缴期:
- 普通群众:在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参保,按 1070 元 / 人・年标准缴费。
-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结束后 90 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 400 元 / 人・年标准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新生儿:在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参保,享受 90 天(含 90 日)动态参保政策,按 400 元 / 人・年标准参保缴费。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且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 90 日内(含 90 日)的新生儿,缴费时间按上述规定可以延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新生儿出生 90 天以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按 400 元 / 人・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特殊困难人员参保可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 “两户” 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 400 元 / 人标准予以资助,个人不缴费。
-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 200 元 / 人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 200 元。
-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按 120 元 / 人的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 280 元。
- 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 60 元 / 人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 3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