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生育保险报销涉及两个主要报销渠道,具体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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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渠道
自2020年11月起,宜宾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一站式”“一单式”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分娩住院,出院时直接刷卡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再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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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要求
需提供《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及病历复印件等材料。
二、生育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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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需在3个月内向参保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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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除上述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外,还需提供失业证(针对失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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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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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3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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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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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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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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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无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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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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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配偶无固定收入者,由男方所在单位申报报销。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