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保政策,医保待遇等待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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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自2025年1月1日起,四川职工医保(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实行统一政策,未连续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人员,需缴费满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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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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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含),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等待期,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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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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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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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参保
当年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居民医保,自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待遇,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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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中缴费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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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人员,需缴费满3个月后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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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超过1年,每多断缴1年,等待期增加1个月(例如断缴2年则等待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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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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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中断缴费3个月内的,补缴后不设等待期;超过3个月的,补缴后需等待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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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追溯 :补缴后中断期间的医保待遇可追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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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5年(含原参保地缴费年限)可享受终身待遇。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的参保人员,此前政策中提到的12个月等待期已随政策调整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