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鸡西医保余额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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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 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起付线为50元。
- 门诊两病:高血压患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患者为60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
- 门诊慢性病:22种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特病:9种门诊特病一年扣一次起付线,按照住院标准结算。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2万元至5万元部分为70%,5万元以上部分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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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 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5%。在鸡西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满三年以上的,住院发生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增加1%,但上调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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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 参保居民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封顶线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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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 参保女性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实行定额结算,自然分娩支付标准为900元、剖宫产为1300元。剖宫产合并其他疾病手术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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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1000元。
2025年黑龙江鸡西医保余额可用于支付以上多种类型的医疗费用,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