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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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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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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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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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0.8万元至2万元(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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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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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70%(无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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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某患者花费4万元,可报销金额为1.2万×50% + 2万×50% = 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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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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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在结算年度内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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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 :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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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 :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5%,二级60%,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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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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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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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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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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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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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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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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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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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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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政策 :越级治疗原则上不予报销,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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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门诊慢特病、特殊用药等专项保障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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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大学生、贫困人员等,报销比例可能更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年调整情况,具体报销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