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检费用报销分为本地生育刷卡结算和异地生育等零星报销两种情况,以下是具体内容:
本地生育刷卡结算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用,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支付后,再由生育基金全额支付。具体标准为:建卡(册)起至孕 20 周(含 20 周)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 600 元;孕 20 周后(含按相关规范需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保健服务的)至住院分娩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 1200 元。超出基金支付限额后,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还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参保职工只需在产检时出示医保卡,医疗费用即可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
异地生育等零星报销
- 报销条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办理零星报销:
- 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 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 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 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 办理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医院收费票据。
- 费用清单。
- 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 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办理流程:
- 窗口申办:申办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 审核复核: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和复核(对需要查证的医疗费用进行核查)后,完成支付,并反馈办理结果。
- 办理时限:一般为申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 20 个工作日。
- 发放渠道: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