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管理归属在不同层级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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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机构改革后并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其下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直接对国务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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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 省、市、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食药监职能由地方人民政府对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实行属地化管理。
-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的双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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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范围
- 该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包括标准制定、注册审批、质量监督及违法行为查处。
- 保留原有审批流程和文书格式,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开展业务。
此管理架构体现了中央统一领导与地方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既保证全国监管标准一致性,又强化地方执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