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居民医保费用因地区而异,同时也与参保人群类别有关。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缴费标准介绍:
- 合肥市: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400 元,各级财政补助 670 元。在肥高校大学生执行普通居民缴费标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补助 50 元 / 人,个人实际缴纳 350 元 / 人。特困人员无需缴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每人只需缴纳 40 元;返贫致贫人口每人只需缴纳 80 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每人只需缴纳 200 元。
- 天津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低档每人每年 400 元、高档每人每年 1030 元。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 90% 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 10% 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年 40 元。
- 宁德市:个人缴费标准为 400 元 / 人。
- 常德市: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 400 元 / 人,待遇享受期为 2025 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全市将对特困人员参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 50% 的资助。
- 北京市:学生儿童每人每年 405 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 750 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 430 元。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个人无需缴纳保费。
- 重庆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 400 元/人・年,二档 775 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 380 元/人・年、二档 755 元/人・年。
- 宜昌市: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 400 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 12 类特殊群体,可享受相应参保资助。新生儿若其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或新生儿本人在宜昌市落户的,出生 12 个月内在宜昌市内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
- 张掖市: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 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410 元(含 10 元长期护理保险费)。本市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烈属等特殊群体,个人缴费标准为 200 元,其余 200 元由市本级与旗县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担。持该市居住证或在该市居住地社区(村)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除在校学生儿童外),按每人 400 元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
2024 年 8 月 26 日,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公布的《关于做好 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25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 30 元和 2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70 元和 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