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黑龙江医保余额不会清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不会在年末被强制清零。根据现行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会有一个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包括当年度个人账户和往年累计结余账户两部分,当年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会自动转入往年累计结余账户,并且这些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始终属于个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形成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所以不存在个人账户余额清零的问题。
不过,黑龙江省对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有一些相关激励政策,如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提高 1 次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但这里涉及的是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调整,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关。当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只有零报销奖励额度清零,不针对连续参保激励。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且每断保 1 年,降低 1 次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