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异地医保可以通过异地持卡直接结算和线下方式办理结算两种方式进行结算。
异地持卡直接结算
- 先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选定点: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就医地点。
- 持卡就医: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有关医疗费用。
这种方式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自己先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带来的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的问题,让参保人员省时、省心又省力。
线下方式办理结算
如果因为就医的机构没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到南宁市医保经办服务点办理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原件1份;
-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
- 费用清单,原件;
- 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急诊留观费用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急诊留观病历,验原件;
- 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以上就是南宁异地医保结算的主要方式。请注意,具体的结算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