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存在多方面的区别,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缴纳主体
- 个人缴纳:
- 在职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 单位缴纳: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需按照国家规定为其职工缴纳医保费用。
缴费比例
- 个人缴纳: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 2%。例如,王某月工资收入为 900 元,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 900×2%=18 元。
- 单位缴纳:通常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 6% 左右。不过,各地实际执行的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如上海的单位缴费比例为 10%,宜昌为 8.5%,泉州是 7.5%,金川区是 7.8%。
缴费基数
- 个人缴纳: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若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为基数缴费;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为基数缴费。
- 单位缴纳: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申报缴纳医保费。
资金去向
- 个人缴纳: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等。
- 单位缴纳: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特殊门诊费用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使用。
作用与意义
- 个人缴纳:个人通过缴纳医保,在生病就医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减轻自身的医疗负担,保障自身的健康权益。同时,个人缴费也有助于积累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日常的医疗支出。
- 单位缴纳:单位为职工缴纳医保是法定义务,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健康,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单位缴费形成的统筹基金可以实现风险共担,让更多的参保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