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沙市执行海南省统一的医保政策,2025 年海南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 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
- 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在职人员为 2500 元、退休人员为 3000 元,含一般诊疗费,计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 10 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 50 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 100 元。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参保人可在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起付线为 50 元,日最高支付限额 40 元,年最高支付限额 300 元,计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未达到最高支付标准的,剩余部分结转至下年度,计入住院医疗费用,参保期间依次结转,中断参保不再结转。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统筹基金支付 60%,个人支付 4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统筹基金支付 50%,个人支付 50%。肺癌、胃癌、肝癌、大肠癌专项筛查,符合医保规定的,统筹基金按 50% 支付,计入普通门诊最高支付标准,累计支付不超过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的 50%。
- 门诊慢特病:职工基本医保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 800 元,退休人员为 600 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300 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350 元。定额管理的病种医保支付比例方面,职工医保定额内在职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8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85%;退休人员不分医院级别一律报销 90%。城乡居民医保定额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