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湖南郴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在参保地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70%,年度医保报销限额为 420 元。
- “两病” 专项用药保障: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保障待遇全省统一,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70%。高血压药品年度支付限额 360 元,糖尿病药品年度支付限额 600 元,两项可合并享受,年度支付限额合计 960 元。
- 门诊慢特病: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共有 47 个病种,除参照住院和单列支付药品保障外,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70%。
郴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 一级医院或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 70% 报销。
- 二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 元、300 元,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按 60% 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就诊的,累计起付标准不超过 300 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 1500 元,退休人员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