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的收取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会因地区、房屋类型、结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说明:
按建筑面积计收
- 农村房屋:
- 住宅类:砖木结构 2.6 元 / 平方米,砖混结构 3.9 元 /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5.2 元 / 平方米。
- 非住宅类:砖木结构 3.4 元 / 平方米,砖混结构 5.1 元 /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6.8 元 / 平方米。遇特殊情况,如高温有毒、污染超标、无房屋资料、加层改造等,会以上述收费标准为基数乘以相应调整系数收取费用。
- 城市房屋:
- 一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2.7 元(≤200 平方米 500 元)。
- 二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2.25 元(≤200 平方米 400 元)。
- 三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1.8 元(≤60 平方米 300 元)。一栋房屋中有多种类型房屋的,按房屋类型分别计价收费。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 20%。当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 1.8-2.70 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按房屋结构类型收费
- 深圳:
- 住宅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内,1.40 元 / 平方米;500 平方米以上 —2000 平方米,1.05 元 / 平方米;2000 平方米以上,0.70 元 / 平方米,最低收费 105 元 / 项。
- 混合结构: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内,1.75 元 / 平方米;500 平方米以上 —2000 平方米,1.40 元 / 平方米;2000 平方米以上,1.05 元 / 平方米,最低收费 140 元 / 项。
- 钢混结构: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内,2.10 元 / 平方米;500 平方米以上 —2000 平方米,1.75 元 / 平方米;2000 平方米以上,1.40 元 / 平方米,最低收费 175 元 / 项。
其他情况收费说明
- 无图纸资料: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 30%。
- 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 2.0 系数计算。
- 层高超 4 米:建筑物层高超过 4 米的,鉴定费乘以 1.2 系数计算。
- 特殊环境: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 20% 增加收费。
- 经济适用住房: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 40% 收取。
- 加急服务: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 20%-30% 增收加急费。
对于一些复杂或重要的房屋,如评定为 C 级或 D 级且较为复杂重要的房屋,或者需要进行加固或加层操作、超高层建筑以及超高等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额外增加房屋试验检测项目,费用也会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