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卡(记账户)的资金使用方式如下:
一、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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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可用于支付门诊、住院自付部分的费用,包括挂号、药品、检查等。异地就医时,通过“医保码”实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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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支持在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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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使用
绑定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子女)后,可用本人账户资金为共济对象支付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不足部分自付。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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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范围
仅限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住院自付部分,不可用于购买生活用品或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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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
仅能在医保定点医院、药店使用,非定点机构无法直接刷卡。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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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结算
持卡就医时,通过医院医保办登记,系统自动按比例报销,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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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直接刷卡支付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系统自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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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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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湘医保服务平台”绑定家庭成员后,使用人就医时展示其医保码,系统优先使用授权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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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居民医保费需账户余额≥380元,且仅限本地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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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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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账户余额 :个人账户资金不会清零,历年累积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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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确认异地医院是否为定点机构,部分城市(如长沙)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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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服务 :退休职工可申请代扣大病保险费,需单位委托。
如需查询账户明细,可通过“湘医保服务平台”查看消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