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 号)是萍乡市人才引进的重要政策文件,以下是其相关内容的介绍:
- 引进对象:萍乡市战略性新型产业、传统优势主导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事业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要求在 4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 50 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在 35 周岁以下。
- 引进方式:分为专家评审认定和考核两种。鼓励用人单位以多种方式引进人才,除正式调动外,企事业单位可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短期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聘请顾问等柔性方式引进人才,企业引才运用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
- 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享有薪酬,生活、住房等补贴,享受医疗、税收、职称、子女入学等 13 项优惠政策,确保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萍乡市还出台了其他相关政策以促进人才引进,如《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给予青年人才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如果你还想了解具体的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详细信息,可以进一步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萍乡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