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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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2023年-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如2025年预计为22311元);下限为2021年标准39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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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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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设5个档次(60%-300%),对应5个缴费基数(3957-22311元),个人按比例缴费额度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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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档:791.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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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档:105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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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档:131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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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档:2637.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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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档:395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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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基金。
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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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3年-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462元(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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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4%-10%,具体由地区政策确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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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方式
缴费基数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确定,次年1月1日起生效。缴费方式与职工社保一致,直接从绑定的银行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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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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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可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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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可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保障,具体待遇取决于当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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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范围
包括本地户籍未参保人员、外地户籍持居住证并登记人员、有营业执照的外地经营者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浙江省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