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包含恶性肿瘤、血友病等51种重大疾病的报销政策及流程如下:
一、报销范围
- 病种范围: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治疗费用(包含恶性肿瘤、血友病等10个重病种)。
- 费用范围: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含无第三方责任人意外伤害费用)。
- 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
二、报销标准
- 起付线:
- 普通人群:5000元/年。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2500元/年。
- 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费用分段(万元) 普通人群 困难群体(提高5%) 0-1(含) 60% 65% 1-2(含) 65% 70% 2-5(含) 70% 75% 5-10(含) 75% 80% 10以上 80% 85%
注: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意外伤害原有限额已取消)。
三、报销流程
- 即时结报:
- 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同步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 累计报销:
- 单次费用未超起付线:年内累计超过起付线后,年末一次性向商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
- 材料准备:
- 参保证明、身份证、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银行账户等。
四、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 困难群体(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慢特病:无起付线,职工医保按85%、居民医保按70%报销;重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按更高比例报销。
五、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医保中心办理,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 手工报销:因系统故障未直接结算的,可持材料至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
以上政策适用于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具体病种目录及执行细则可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