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在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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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湖北省城乡居民(含新农合转轨人员)自2019年9月起已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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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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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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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在就医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办理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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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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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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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起付标准659元,报销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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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5%(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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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0%(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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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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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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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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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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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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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药费发票(外伤就医需额外提供外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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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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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网定点医院直接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和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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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网络问题无法直接结算,可先现金垫付,后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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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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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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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特殊病种 :门诊慢特病需单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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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五、案例参考
十堰市市民甘雅集团在武汉就医后,通过医保平台直接结算了9.27亿元费用,平均每月7千余人次。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22日前已备案的参保人员,后续政策调整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