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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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住院保障:因生病或意外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一定免赔额后,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例如2024年,泰安市内医疗机构1.4万元以上-10万(含)部分报销比例4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6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80%;泰安市外医疗机构1.4万元-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30%,10万元-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5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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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住院保障:同样因生病或意外住院产生的医保统筹外医疗费用,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相应免赔额后,按设定比例予以报销。如2024年,泰安市内医疗机构1.6万元以上-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4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5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60%;泰安市外医疗机构1.6万元-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30%,10万元-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4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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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药保障:符合《泰安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一定免赔额后,可按一定比例报销。比如2024年,该保险责任的报销限额为70万元/人/年,起付线为累计2万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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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既往症住院保障:符合泰安市民保“指定既往症目录内”的疾病,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相应免赔额后,可按约定比例报销。像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肝硬化等疾病,都属于指定既往症目录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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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罕见病门诊及住院保障:符合泰安市民保“指定罕见病目录内”的疾病,在经泰安医保报销完、并扣除一定免赔额后,也可按相应比例获得赔付。
泰安市民保为参保人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但不同保险责任有各自的免赔额和报销比例限制等条件,参保人需仔细了解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