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包括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两个方面:
缴费比例: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为8%,而单位的缴费比例则根据不同类型的单位有所区别。省属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8%,私企单位为12%,外资单位为20%,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
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会根据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如果个人的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缴费;如果高于300%,则按300%为缴费基数。对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2015年7月1日起,由本人按商丘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至2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
河南省商丘市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和单位类型来确定的,具体的缴费金额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工资和选择的缴费基数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