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河南省内其他城市的医院直接报销结算,包括南阳市。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取消了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行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这意味着郑州市的参保人员在南阳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以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
郑州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在南阳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河南省内所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等费用均可“一单式”直接结算。
- 报销比例:在河南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因此,如果您是郑州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南阳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享受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