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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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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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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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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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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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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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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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院:均按1000元起付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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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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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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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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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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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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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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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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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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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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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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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病种定额的7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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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住院最高补偿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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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当地经济水平调整,例如2024年鹤壁市将门诊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30%,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封顶线提升至1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1-2024年鹤壁市新农合政策文件,部分数据可能已随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