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门诊特殊疾病目录分为Ⅰ类和Ⅱ类,具体病种如下:
Ⅰ类门诊特殊疾病
糖尿病、高血压(Ⅱ、Ⅲ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青光眼、脑出血及脑梗塞后遗症、精神病、肝硬化、癫痫、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病、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高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中度以上)、矽肺病(非工伤)、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顽固型)、强直性脊柱炎、舞蹈症。
Ⅱ类门诊特殊疾病
恶性肿瘤、白血病、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状态(限肾、肝、肺、骨、骨髓、心脏)抗排斥药物治疗、艾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肌无力、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噬血细胞综合征、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重度骨质疏松、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2022年7月新增)、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丁型)(2022年9月新增)。
说明:
- Ⅰ类主要为需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病,Ⅱ类覆盖重症及复杂疾病。
- 部分病种(如慢性病毒性肝炎)曾调整分类,需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