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退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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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男性至少25年,女性至少20年,其中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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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标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现行7.5%提高至9%,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新增的缴费额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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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社保报销标准按分级、分段、累加支付方式分为九档。例如,在一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按84%的比例进行报销;1.01万元至2万元,按86%的比例报销;2.01万元以上,按91%的比例报销。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职工标准基础上再分别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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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退休待遇: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并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从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趸缴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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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2022年1月起,乌鲁木齐市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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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乌鲁木齐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保证参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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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退保退费:居民医保退保退费需要申请人至医保所居民医保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医保退保,并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以上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