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和广西跨省建档的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需要重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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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需要重复建档
若已在广东完成孕期建档,回广西后只需携带原《孕产妇保健手册》及所有产检报告到当地医院即可,无需重新建档。 -
特殊情况可能需要补充建档手续
- 部分广西的医院为便于孕期管理(如录入本地系统),可能要求补充填写本地档案表,但不会影响已有产检记录的连续性。
- 若原档案信息不完整或医院系统未联网,可能需配合补充少量基础信息。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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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咨询分娩医院
广西不同医院的执行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直接联系计划分娩的医院产科,确认具体要求。 -
出生证明办理不受影响
无论是否重新建档,出生证明均由实际分娩医院开具,与建档地无关。
三、建议操作流程
- 整理广东建档的所有资料(含手册、B超单、化验单等);
- 联系广西拟产检/分娩的医院,询问建档衔接政策;
- 根据医院要求携带资料报到,必要时配合补充登记。
建议优先选择广西三级以上医院分娩,此类机构处理跨省建档经验较丰富,衔接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