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医保政策要点梳理(截至2025年3月)
一、基金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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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与结余
2024年湖南省本级(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48.13亿元,支出27.33亿元,累计结余92.33亿元,实际可支付月数达35.1个月,基金运行平稳且无预警状态。 -
参保覆盖率
截至2024年底,全省医保参保人数6227.32万人,覆盖率达常住人口的94.81%。
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DRG全覆盖
自2024年1月起,省本级188家医疗机构全面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实际支付模式,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缴费与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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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率为工资收入的2%;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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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参保人员缴费30日后可享受医保待遇,跨统筹区流动时仅转移医保年限,个人账户余额需通过原卡使用或提取。
四、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调整
- “记账户”改革
2023年10月起,新增省本级参保人员不再发放实体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直接计入“记账户”实行记账管理;2023年11月起全面停止原医保卡资金划拨。
五、药品耗材采购与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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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
2024年省本级完成17批次药品和12批次耗材集采,涵盖367种药品和172种耗材,保障临床需求。 -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 特级护理费最高调至176元/日(+46.7%);
- 重症监护费调至14元/小时(+16.7%);
- 同步落实国家3批价格治理项目调整。
注:以上政策动态结合湖南省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公开信息整理,具体执行以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