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工医保新政策主要在缴费标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及医保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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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2024年1月起,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含生育保险1%)。
- 机关事业单位按7.3%缴费,仅享受医保和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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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缴费比例仍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若个人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60%,按60%为缴费基数;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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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以全省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7%或9%缴费(2%划入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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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2024年4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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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治疗与心理健康服务
部分中医治疗、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新兴医疗服务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缓解职工医疗负担。
三、医保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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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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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品报销比例提高至90%;重大疾病住院起付线降低,减轻高额医疗费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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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等地通过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和降低起付线,进一步优化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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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将产前检查等门诊费用纳入报销,报销比例达50%以上,降低育龄家庭经济负担。
四、其他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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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支持通过“闽政通App”等线上渠道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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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与服务质量 :多地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如每人每年670元),并推进医保直接结算覆盖所有医疗费用。
以上政策调整体现了医保制度在扩大覆盖范围、提升保障水平及增强服务灵活性方面的持续优化,旨在更好地应对职工医疗需求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