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巴音郭楞地区的医保定点管理进一步完善,涵盖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申请条件、评估流程、协议签订、结算方式以及监管措施。以下是详细的定点管理指南。
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管理规程
- 适用范围:适用于巴音郭楞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 管理原则:按照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医药机构需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申请纳入协议管理。
申请受理
医药机构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执业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管理制度等。经办机构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补充材料。
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条件
医疗机构
- 基本条件: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 服务能力:具备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的能力,能够提供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零售药店
- 基本条件: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具备医保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 服务能力:能够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提供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和协议签订
评估流程
评估分数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巴州医疗保障局备案。
协议签订
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协商谈判,签订医保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新定点医药机构需完成协议签订工作,未按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和监管
结算方式
- 结算流程:定点医药机构需为参保人员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实时上传费用明细,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承担的费用,合规费用由经办机构支付。
- 对账机制:双方建立基金收付对账机制,定期核对账目,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监管措施
- 监管机制: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就医和购药管理、医疗服务、费用结算等。
- 违规处理:对于违规行为的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将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名单。
2025年,新疆巴音郭楞地区的医保定点管理通过明确的管理规程、严格的申请条件、规范的评估和协议签订流程、以及有效的结算和监管机制,确保了医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参保人员的满意度,也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