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无锡公积金贷款新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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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调整
-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利率分别不低于2.775%和3.325%。
-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对于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降至2.35%,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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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规定
- 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 二孩或三孩家庭: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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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比例要求
- 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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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逐月委托还贷协议保留余额调整:签订逐月委托还贷协议的职工,在委托还贷期间,委托还贷的保留余额调整为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月实缴额的6倍。
- 异地贷款政策:职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意一方为无锡市户籍的,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符合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按规定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或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
- 还贷提取规定:偿还异地住房贷款的职工及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的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但同一笔贷款单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职工办理柜面还贷提取后,再次申请办理还贷提取的,须在上次还贷提取满一年后。
2025年无锡公积金贷款新规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及其他相关政策方面均有明确规定。这些新规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