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缴纳 30 年社保,退休后能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与多个因素相关,包括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积累额、退休年龄等。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 1 年发给 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 ×1%。
-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员工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不同退休年龄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如 50 岁为 195 个月、55 岁为 170 个月、60 岁为 139 个月。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 ÷ 计发月数。
以 2024 年为例,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11,181 元 / 月。假设一位职工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11,181 元,缴费 30 年,个人账户积累额为 10 万元,60 岁退休。则其基础养老金为:(11,181+11,181)÷2×30×1%=3,354.3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00,000÷139≈719.42 元。那么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约为:3,354.3+719.42=4,073.72 元。
以上仅为示例计算,实际情况中每个人的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积累等情况不同,会导致最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有所差异。本市户籍员工在 1992 年 7 月 31 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可能还有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等;本市户籍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还有过渡性补贴、工龄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