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医保特殊疾病与慢性病的报销比例相较于普通疾病是有所提高的。以下是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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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一类慢性病种:共用限额4000元,报销比例为70%。
- 二类病种:如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等,年度最高限额9万元(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药品统筹限额4000元,透析统筹限额9万元),报销比例为80%。
- “两病”待遇: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认定标准,但符合规范化管理的和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统筹年度内高血压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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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 住院报销
- 在职人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90%调整为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85%调整为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80%调整为85%。
- 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95%。
- 门诊统筹:在首诊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单次支付限额为50元,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村卫生室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 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 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政策范围内,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各种恶性肿瘤、肝硬化、精神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6种慢性病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90%。
- 住院报销
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医保特殊疾病与慢性病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旨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